机票退改签纠纷频发 订票平台和消费者该如何担责

新闻来源:徽州新闻中心 日期:
  暑期来临,亲子游、毕业游进入预订高峰,然而,机票退改难、退改费用高等问题让不少消费者头痛,由此引发了大量诉讼,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了解,近三年来,北京全市法院受理的因机票退、改签引发的诉讼有100余件,折射出航空公司、订票平台提供订票服务时存在诸多问题。,   退票时是“票面全退”还是“款项全退”,  北京青年刘译(化名)在某线上订票平台购买了一张国际航班机票,共支付人民币17716元,包含14272元机票费用及3444元税费。因行程变动,起飞前6小时左右,刘译向平台提出退票申请,第二天收到了14430元退款,退款明细显示“需扣除税费3286元”。,  根据平台退改签规则,“提前3小时退票,票面全退,可退税款158元;不足3小时,退款930元,可退税158元”。刘译认为,平台的退改签规则标注不清、使自己误以为“票面全退”的意思是“款项全退”,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平台退还扣除的3286元。,  平台则认为,已经向刘译展示了相关退改签规则,保障了旅客的知情权,已尽到了义务。,  北京四中院审理认为,刘译在订票平台购票,与平台之间成立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平台经营者有义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当通过平台订立的合同出现履行不能、履行瑕疵时,平台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服务信息,协助消费者更好保障权益。订票平台在刘译订票时,已经清晰地展示了“退改签规则”,后续按照“退改签规则”退款,而刘译将“票面全退”理解为“款项全退”属于自己的误解,因此平台履行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刘译的诉讼未获一审法院的支持,刘译上诉后,北京四中院终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