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陆锦文被“双开”
新闻来源:徽州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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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对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陆锦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陆锦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工商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锦文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陆锦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陆锦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陆锦文简历 , 陆锦文,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广东佛山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营业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20年1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高级专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