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在行动 | 虚构工资入私囊

新闻来源:徽州新闻中心 日期:
  “犯这样的错误,实在不应该,我愧对组织和村民们的信任……”日前,江西省全南县社迳乡老屋村干部李某生收到县纪委监委下发的《处分决定书》时懊悔不已。,  “这笔16.8万元的资金在合作社注销前转到了负责人李某生个人账户上,去向很奇怪。”巡察组随后核对这笔资金,没有找到对应的报账凭证,实际用途不明。,  “这16.8万元是什么钱,为什么会在合作社注销前转到你个人账户?”巡察组找李某生谈话。,  “16.8万元中有9万元是前几年我给合作社垫付的工人工资,剩余的7.8万元还在我这里保管,我愿意立即上交。”李某生说。,  然而,巡察组随后发现工资发放凭证上经办人“黄某”的签名笔迹和其他报账凭证上的完全不一致,这份工资发放凭证极有可能是伪造的。为进一步查清实情,巡察组又组织人员对问题深入核实。经过对黄某等相关人员的走访、访谈,证实了那9万元并非李某生垫付给工人的工资。,  “你看一下,这份你提供给我们说是垫付工人工资9万元的发放凭证,上面黄某的签名怎么跟其他报账凭证上的完全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巡察组再次找到李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