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工作有何特点?权威解答
新闻来源:徽州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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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9年,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首次集中评选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于敏等8人“共和国勋章”,授予劳尔·卡斯特罗·鲁斯等6人“友谊勋章”,授予于漪等28人国家荣誉称号。2020年,及时性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伯礼等3人国家荣誉称号。近年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相关国事活动中,分别授予普京等5人“友谊勋章”。这些颁授活动,为全社会树立起学习的榜样和标杆,激发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热情和强国之志,汇聚成奋勇前行的巨大动力;扩大了我国的国际影响,昭示了我们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展现出开放包容友好的大国气象。, 答:今年的评选颁授,落实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逢五逢十’周年时进行评选颁授”的规定,初步形成了固定做法,丰富了新时代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实践。人数总体上少于2019年首次集中评选颁授,有“共和国勋章”公示人选4名,国家荣誉称号公示人选10名,体现了坚持最高标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示人选来自各行各业,适当兼顾行业领域的代表性。, 问:目前的公示人选是怎样产生的?, 答:经党中央批准,今年3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对提名评选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接到通知后,各地区各部门精心组织实施,经过全面深入摸底,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此后,在初步审查、归口评审、广泛征求意见、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产生“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公示人选。评选工作始终坚持功绩导向,全面评价提名人选一贯表现,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意见,好中选优。, 问:评选颁授工作下一步如何开展?, 答:公示结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将根据有关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国家主席根据决定签署主席令。国庆前夕,将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